吉和昌: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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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公告编号:2017-083 证券代码:832073 证券简称:吉和昌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武汉吉和昌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公告编号:2017-083
证券代码:832073 证券简称:吉和昌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武汉吉和昌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2月26日
2、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化学工业园化工大道130号武汉吉和
昌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宋文超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7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公告编号:2017-083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原审计机构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其在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责,表现出了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公司董事会对其表示诚挚的感谢。现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综合评估,公司拟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17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详见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武汉吉和昌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17-08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故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武汉吉和昌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
武汉吉和昌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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