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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大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摘要: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供销大集 公告编号:2017-123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供销

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供销大集     公告编号:2017-123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同意将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86,658,457.26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办理本次募集专项账户余额划转至公司其他账户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等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述节余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0%,此事项属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39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12日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900万股,分别由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5.74元/股认购,募集资金总额为970,06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23,470,000.00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为946,590,000.00元,扣除其他相关发行费用4,737,730.8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941,852,269.1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9月12日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XYZH/2012XAA3011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延安东方红世纪广场投资项目            47,243.00              47,243.00

   2       西安雁塔国际文化广场投资项目           42,447.39              42,447.00

   3        宝鸡新世纪购物中心扩建项目            21,994.35              21,994.00

   4       民生百货西安北大街店开店项目           10,950.00              10,072.00

                 合计                         122,634.74             121,756.00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经本公司2012年9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按照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调减延安东方红世纪广场投资项目、民生百货西安北大街店开店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不足部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西安雁塔国际文化广场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不变,宝鸡新世纪购物中心扩建项目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调整前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

                                                       拟投入金额      拟投入金额

    1   延安东方红世纪广场投资项目       47,243.00      47,243.00       46,632.48

    2   西安雁塔国际文化广场投资项目     42,447.39      42,447.00       42,447.00

    3   宝鸡新世纪购物中心扩建项目       21,994.35      21,994.00        自筹资金

    4   民生百货西安北大街店开店项目     10,950.00      10,072.00        5,105.75

                合计                 122,634.74     121,756.00       94,185.23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投资实施完成,具体如下:

                             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一览表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调整后拟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是否完结

                                   投资总额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

   1      延安东方红世纪广场        46,632.48     41,740.83         89.51      是

   2     西安雁塔国际文化广场       42,447.00     39,130.75         92.19      是

   3     民生百货西安北大街店        5,105.75      5,105.75        100.00      是

            合计                94,185.23    85,977.33            -      -

    三、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及原因

    ㈠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节余86,658,457.26元(含利息净收入3,885,206.25元)各专户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节余金额

    1     兴业银行西安西长安街支行        456960100100021424             8,577.96

    2     工商银行西安土门支行            3700021829200054853               87.89

                               合计                                  8,665.85

    ㈡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1、西安雁塔国际文化广场投资项目抵消项目方欣源置业违约金3,600万元,导致专项资金支付减少3,600万元。详见2016年10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63)。

    2、延安东方红世纪广场投资项目房产实际办证面积比预估面积少251.93�O,导致购房款比网签合同预估价少302.32万元。

    3、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388.52万元。

    4、其余差异为公司强化费用管控,实际投入较预计支出减少所致。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投资实施完成,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86,658,457.26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支出,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为方便操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办理本次募集专项账户余额划转至公司其他账户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等相关事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投资实施完成,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对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投资实施完成,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供销大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对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结论性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有关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0%,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特此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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