炬华科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来源:炬华科技
摘要:证券代码:300360 证券简称:炬华科技 公告编码:2017-078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证券代码:300360 证券简称:炬华科技 公告编码:2017-078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8,654,965.74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92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7年12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949,150股,发行价格为13.57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637,099,965.5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29,354,682.4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1月2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11月23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466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方向: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能源需求侧物联网信息平台生产建设
1 项目(需求侧电、水、气、热计量和信 27,378.52 12,274.99
息采集系统产品的生产建设项目)
2 智能电力仪表和智能配用电设备智慧 48,222.11 28,915.91
制造建设项目
3 智慧能源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 23,045.31 11,672.76
4 营销及技术服务的网络建设项目 16,838.04 614.71
5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9,457.10
合计 127,483.98 62,935.47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此次募集资金到帐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截至2017年12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 为8,654,965.74元,具体情况如下:
总投资额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投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建设投资 铺底流动 合计 资的比
(万元) 资金(万元) (万元) 例(%)
能源需求侧物联网信息平台生
1 产建设项目(需求侧电、水、气、 27,378.52 21.87 21.87 0.08
热计量和信息采集系统产品的
生产建设项目)
2 智能电力仪表和智能配用电设 48,222.11 676.18 676.18 1.40
备智慧制造建设项目
3 智慧能源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 23,045.31 153.17 153.17 0.66
4 营销及技术服务的网络建设项 16,838.04 14.27 14.27 0.08
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合计 127,483.98 865.49 865.49 0.68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做了如下安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公司本次置换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 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决策程序
1、 2017年12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 8,654,965.74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2、2017年12月2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 8,654,965.74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四、专项意见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刘晓松、刘国平、甘为民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654,965.74元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
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8,654,965.74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2、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8,654,965.74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关于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8494号。
以上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信息。
五、备查文件
1、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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