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大明世:权益变动报告书(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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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430388 证券简称:苏大明世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苏大明世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六)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证券代码:430388 证券简称:苏大明世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苏大明世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六)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苏州苏大明世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苏大明世
股票代码:43038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科精感智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科技路32号25号厂房-14
通讯地址: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科技路32号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变动日期:2017年12月2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准则5号》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苏州苏大明世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苏州苏大明世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增持目的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 ......13
附表:权益变动报告书 …………………………………………….14
第一节释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中科精感智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中科精感
苏大明世、公司、 指 苏州苏大明世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中科精感智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
年12月25日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余景池先生持有的
1,470,992股公司流通股 份,由此导致持股比
例由 47.2184% 增至55.2760%的权益变动
行为。
本报告书 指 《苏州苏大明世光学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
报告书(五)》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科精感智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228660529209G
法定代表人 倪健
注册资本 2499.88万元
实收资本 2499.88万元
成立日期 2007年4月3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科技路32号25号厂房-14
生产精密与超精密机床及光学仪器;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不含中介服务)、技术转让;销售机械设备、机械
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维修仪器仪表(企业
经营范围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精密与超精密机床的研发、生产、销售。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25日收市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信息披 股份 股份 股份数量 占公司 所持股份性质 股东持 权益
露义务 名称 种类 (股) 已发行 及性质变动情 股变动 变动
人 股份比 况 达到规 方式
例 定比例
的日期
中科精 苏大 人民 10,091,188 55.2760 其中:可流通股 2017年 增持,
感智能 明世 币普 % 份2,342,992 12月25 协议
(北京) 通股 股,限售股份日 转让
科技有 7,748,196股
限公司
三、本次权益变动无需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三节增持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中科精感增持公司流通股合计1,470,992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8.0576%。本次增持目的系中科精感为进一步加强对公
司的控制,本次交易已通过中科精感内部审批程序,为自主自愿增持,并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的转让行为,交易双方经过协商,以协议方式交易。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苏大明世于2014年1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并公开转让。中科精感智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原名北京海普瑞森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21日,与公司原前四大股东余景池、苏州新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李俊、苏州银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公司全部流通股份(分别为1,296,997股、3,886,123股、866,026股和1,699,050股)转让给中科精感,转让完成后,中科精感持有公司股份7,748,196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42.4419%,成为公司控股股东。2016年10月,中科精感根据在收购期间,为保证中小散户股东利益向本公司和原做市商出具的《关于在条件满足后收购苏大明世中小股东股份的承诺函》相关条款,收购原做市商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做市库存股及部分个人投资者的股份合计872,000股,至本次交易前,中科精感智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620,1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2184%。 2017年12月25日,中科精感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方式,以3.69元/股的价格受让公司第四大股东余景池先生持有的1,470,992股公司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0576%),持股比例由 47.2184%增至55.2760%,权益变动触动了 5%的整数倍。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科精感持有公司股份10,091,188股,控
股股东地位不变。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息披露 转让前情况 受让 权益变动 转让后情况
义务人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数量 达到5%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股) 例 (股) 整数倍的 (股) 例
日期
中科精 8,620,196 47.2184 1,470 2017.12. 10,091,188 55.2760
感智能 % ,992 25 %
(北京)
科技有
限公司
此次权益变动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方式进行交易。权益变动期间,交易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表决权未恢复的优先股的情况。
第五节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转让系中科精感智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原股东余景池先生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协议约定余景池将其持有的苏州苏大明世光学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470,992 股股份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以每股3.69的价格转让给中科精感智能有限公司。
本次转让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行政划转或变更、法院裁定的情形。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纰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科精感智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5日
附表: 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公众公司名称 苏州苏大明世光学 公众公司所在地 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南街506
股份有限公司 号
股票简称 苏大明世 股票代码 430388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中科精感智能(北 信息披露义务人地址 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
名称 京)科技有限公司 科技路32号25号厂房-14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减少□不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数量变化 变,但持有人发生
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否□
是否为公众公司 为公众公司实际控制
第一大股东 人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股转系统的竞价交易□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
股□通过股转系统的协议转让赠与□通过股转系
统的做市交易□继承□间接方式转让□执行法院裁
定□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中科精感智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数量:
份数量及占公众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8,620,196股,占比:47.218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 中科精感智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数量: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1,470,992股,变动比例:8.0576%
涉及公众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公众公司控股股东向收购人协议转让 是□否□不适用
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是否导致其丧失
控股股东地位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否□不适用
在侵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否□不适用
在未清偿其对公众公司的负债,未解除
公众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
害公众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否□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科精感智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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