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发展: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来源:国兴地产
摘要: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17-163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信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17-163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17年12月12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决定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17年12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按照公司《章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如期召开。公司实有董事9人,参与通讯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李启国先生回避表决该项议案。
会议同意聘任李启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过我们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给我们提供的有关拟聘任的副总经理李启国先生的基本材料,我们认为,董事会九届三十七次会议所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聘任事项符合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程序。我们同意本次聘任事项。
李启国先生简历附后。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薪酬及考核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李启国先生回避表决该项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及总经理办公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办法的议案》,李启国先生被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期间的薪酬标准及考核办法如下:
薪酬标准实行年度基薪与奖金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内容如下:
(1)薪酬标准:
李启国被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期间的年度基薪为140万元(税前)。
(2)考核及发放方式:
基薪:年度基薪每月按80%的比例发放;
奖金:奖金和年度基薪未发放部分在年终结算时根据《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的考核指标分项考核后发放。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听取了关于公司董事会九届三十七次会议聘任副总经理李启国先生的薪酬及考核办法,认为此次聘任副总经理的薪酬标准及考核办法是按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及总经理办公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办法的议案》制定的,我们同意此次聘任副总经理的薪酬标准及考核办法。考虑到李启国先生同时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董事成员变动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公司全体董事组成,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召集人;(2)审计委员会由孙茂竹先生、刘长华先生和周永才先生组成,由孙茂竹先生担任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由叶剑平先生、孙茂竹先生、刘长华先生、安华先生、鲜先念先生组成,由叶剑平先生担任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刘长华先生、叶剑平先生、孙茂竹先生、彭陵江先生、李孟先生组成,由刘长华先生担任召集人。
4、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财信绿城(中国)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与绿城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城置业”)共同投资设立财信绿城(中国)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准名为准),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2,5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绿城置业出资2,4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设立财信绿城(中国)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3日
附件:李启国先生简历
李启国,男,46 岁,汉族。工商管理硕士。曾任重庆财信环境资源
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重庆市财信环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重庆市财信环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财信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白银三峰财信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董事长,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李启国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卢生举先生存在亲属关系,且现任关联企业的董事长,与本公司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1第二项所称的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启国先生未持有财信发展公司的股份。李启国先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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