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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新材:关于收购成都必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17%股份及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7-115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成都必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17%股份 及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7-115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成都必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17%股份

                     及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7

年12月22日与交易对方成都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高投”)签

订了《产权交易合同(股权类)》,拟收购成都高投持有的成都必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控科技”)2.17%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截至目前,公司持有必控科技29.1140%股权。2017年10月13日,公司与

成都高投签订了《参与股份受让协议书》,公司拟通过参与成都高投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转让其所持必控科技 1,360,000 股股份的挂牌转让交易,受让成都高投所持必控科技 1,360,000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近日,公司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竞得此部分必控科技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必控科技31.2840%股权。

    公司于2017年1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通过本次资产重组,公司将取得必控科技68.1546%股权;本次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必控科技99.4389%股权。本次交易为公司以现金收购股权。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现金收购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成都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成都高新区锦城大道539号盈创动力大厦A座5楼

    法定代表人:黄光耀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62253661K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创业管理服务;创业投资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资产管理及咨询(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以上经营项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高投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述。

    公司本次收购成都高投所持必控科技公司1,360,000 股股份,占必控科技股

份的2.1703%。

    2.标的公司情况

    (一)必控科技的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85419150B

    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世纪城南路216号天府软件园D5号楼14层

    法定代表人:盛杰

    注册资本:6,266.3327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6年03月13日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开发;研究开发、生产及销售电子元器件、电子仪器、仪表、电线、电缆、节能设备、家用电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范围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除外,涉及资质证的凭资质证经营)。

    (二)主要股东及各自持股比例

    截止目前,必控科技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盛杰                                      22,610,140        36.08

2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8,243,807        29.11

3     刘志远                                    5,188,800         8.28

4     李成惠                                    1,663,000         2.65

5     成都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360,000         2.17

6     龙成国                                    1,048,400         1.67

7     李东                                      902,400           1.44

8     曾文钦                                    888,780           1.42

9     曾健                                      871,000           1.39

10    佟子枫                                    827,200           1.32

                      合计                       53,603,527        85.54

   注: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相关单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

    (三)财务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必控科技《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17)第110AS0001号),必控科技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1-12月                 2017年1-6月

营业收入             7,696.51                       7,018.59

营业利润             -10.19                         924.90

净利润               274.82                        920.16

项目                 2016年12月31日             2017年6月30日

总资产               26,553.99                      27,540.50

负债                 12,117.27                      12,577.90

所有者权益           14,287.94                      14,765.54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成都高投于2017年12月22日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股权类)》,

主要内容如下: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成都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交易标的

    本合同标的为甲方所持有的成都必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36.00 万股股份

(占总股本的2.17%股权)。

    第二条 交易方式

    甲方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最终确定乙方为最终受让方。

    第三条 交易价款

    交易价款为人民币998.24 万元。

    第四条 支付方式

    乙方已支付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计人民币40 万元,在本合同生

效并扣除相关费用,即交易服务费5.99296 万元后,剩余部分直接转为本次产权

交易部分价款。

    甲、乙双方约定按照以下第(一)种方式支付价款:

    (一)一次性付款:除第四条第一款中保证金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余的产权交易价款人民币964.23296 万元一次性支付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第五条 产权交接事宜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五个工作日内,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产权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甲、乙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

    在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与产权交易标的相关的盈利或亏损由乙方享有和承担,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标的、股东权益及标的企业资产负有善良管理的义务。

    五、交易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现金收购成都高投持有的必控科技1,360,000 股股份,交易完成后公司

对必控科技的持股比例由29.11%增加至31.28%,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必控科技控股权交易的进行产生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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