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沃智能:对外增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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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835958 证券简称:德沃智能 主办券商:东海证券 宁波德沃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证券代码:835958 证券简称:德沃智能 主办券商:东海证券
宁波德沃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宁波德沃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宁波美沃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沃新能源”)协商一致,公司以增资入股方式对美沃新能源进行投资,拟对美沃新能源增资人民币1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美沃新能源50%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有关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司选取成交金额与美沃新能源总资产和净资产较高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计算相关指标,计算如下:
单位:元
美沃新能源(截止 德沃智能(截止 占挂牌公司
2016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对应指标比例
资产总额 38,544,796.33 151,081,901.23 25.51%
资产净额 9,584,504.10 83,582,999.52 11.47%
美沃新能源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25.51%;美沃新能源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为11.47%,均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比例,故公司增资入股美沃新能源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17年12月21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以增资入股方式对宁波美沃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投资的议案》,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根据公司现行管理制度,本次对外投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收购资产不需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投资方基本情况介绍
1.被投资方基本情况
宁波美沃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为宁波美诺华控股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关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整,住所为宁波高新区枫香路386号301-16室,经营范围为光电一体化技术研发;光伏电气设备及控制设备、电子元器件、储能设备的设计、开发、技术服务;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太阳能光伏电站、能源互联网系统、微电网系统的设计、开发、运营、技术服务、维护;太阳能光伏电站工程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应说明的情况
交易对方与挂牌公司、挂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挂牌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以增资入股方式对美沃新能源进行投资,拟对美沃新能源增资人民币1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美沃新能源50%的股权, 宁波美诺华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美沃新能源 50%的股权,并对美沃新能源章程及其议事规则进行修改。美沃新能源董事会成员3位,其中2位董事由德沃智能委派。
(二)时间安排
协议约定标的的交付时间,具体以工商登记变更时间为准。
四、本次交易对于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入股美沃新能源是公司布局新能源业务的重要战略,从而与公司现有业务形成优势互补,有利于公司扩张业务范围及规模,提高盈利水平。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宁波德沃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2、《增资协议书》。
宁波德沃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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