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建材:独立董事关于拟回购注销锁定股份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来源:北新建材
摘要: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拟回购注销锁定股份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在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召开前,公司已向全体独立董事提交了关于回购注销锁定股份的相关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拟回购注销锁定股份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在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召开前,公司已向全体独立董事提交了关于回购注销锁定股份的相关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拟回购注销国泰民安投资、和达投资等10个有限合伙企业及贾同春等35名自然人锁定股份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泰安市国泰民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泰安市和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10个有限合伙企业及贾同春等35名自然人(以下合称原泰山石膏少数股东)合计持有的泰山石膏有限公司35%的股份之事宜已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年报审计机构已出具专项报告确认或有风险已经发生并已发生实际损失,交易各方约定的股份回购注销条件已满足,原泰山石膏少数股东亦已对此具文确认。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该事项涉及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听取了有关人员对上述情况的介绍,我们认为公司进行本次股份回购注销符合公司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约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拟回购注销锁定股份事项的事前认可函签署页)
独立董事:
(陈少明) (谷秀娟) (朱岩)
2017年12月18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