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夏智慧: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来源:索芙特
摘要: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智慧 编号:2017-133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天夏智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智慧 编号:2017-133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尤其国际业务发展的需要,尤其是在英国、印度、印度尼西亚等国家推进的国际业务,需要满足国际业务审计和公司主营业务相关审计有经验的队伍的要求,公司对符合相关要求的团队进行了详细筛选,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提议改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年度财务报告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同意改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17年度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和2017年内部控制审计为费用为40万元。
公司董事会对亚太审计团队多年来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概况
1、名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8日
3、法定代表人:田雍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4层04D
5、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8082889906D
6、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7、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财政部、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工程造价甲级资质、税务审计和咨询、司法鉴定资格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计师事务所会员、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北金所)会员、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会员、天津股权交易所会员、浙江股权交易中心会员;北京市信用企业;第一批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北京市第一批碳排放权交易核查机构唯一入围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涵盖注册会计师法规定的全部业务。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直位居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内,2016年中注协全国百强事务所综合排名中列第32位。公司近年来,承办了国务院国资委、北京市国资委多次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和专项审计业务;承接了60多家上市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承接24家金融企业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成功挂牌新三板公司100多家,公司具有丰富的中央企业和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金融企业、各部委审计经验,公司的客户涉及制造、商品流通、邮电通信、金融、医药、房地产、电力等行业。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并结合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认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服务的综合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2、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改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不会影响公司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认为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聘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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