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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生化:关于《债务重组三方协议的补充协议》的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000403 证券简称:ST 生化 公告编号:2017-122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务重组三方协议的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

证券代码:000403      证券简称:ST 生化      公告编号:2017-122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务重组三方协议的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12月20日,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股东振兴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为更好的推进《债务重组三方协议》的履行,经协商深圳市航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振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兴集团”、“乙方1”)、山西振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兴有限”、“乙方2”)(乙方1和乙方2合称乙方)签署了《关于债务重组三方协议的补充协议》,对原《债务重组三方协议》第3.7条的内容进行了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债务重组三方协议》第3.7条的内容为:

    振兴集团、振兴有限应于不晚于2017年12月20日通过自筹资金的方式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深分”)支付《债务重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重组协议》”,振兴集团、振兴有限与信达深分于2016年12月14日签订)项下应向信达深分支付的第一笔重组补偿金;若振兴集团、振兴有限未按期足额支付本条约定款项,信达深分有权终止本协议,且振兴集团、振兴有限构成《重组协议》项下的根本性违约。

    《关于债务重组三方协议的补充协议》内容为:

    鉴于:

    1、甲方、乙方及信达深分已于2017年11月28日签署《债务重组三方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9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103),对《重组协议》项下债务另行进行重组以及乙方1将其持有的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为000403)的股份转让给甲方等相关事宜进行了约定;

    2、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对原协议部分条款变更;为此,双方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第一条 释义

    除非本补充协议另行给予释义或由本补充协议作出修订外,原协议定义和解释的词语在本补充协议中具有相同意义。

    第二条 重组补偿金支付方式的变更

    2.1 双方同意,乙方如未能按照原协议的约定,在不晚于2017年12月20日通过

自筹资金的方式向信达深分支付《重组协议》项下应由乙方向信达深分支付的第一笔重组补偿金的,由甲方代乙方向信达深分支付;

    2.2 第一笔重组补偿金金额为138,979,238.36元,甲方代乙方向信达深分支付

的具体安排为:

    (1)甲方已按照原协议约定向甲方、乙方及信达深分共同监管的共管账户2支付的履约保证金1亿元在2017年12月20日前(含2017年12月20日)解付至信达深分指定银行账户;

    (2)甲方应在2017年12月20日前(含2017年12月20日)另行向信达深分支付第一笔重组补偿金余款38,979,238.36元;

    2.3 甲方按照本补充协议约定向信达深分支付了第一笔重组补偿金的,甲方按

原协议约定向甲方与信达深分共同监管的共管账户1支付承接价款时,应扣除第一笔重组补偿金138,979,238.36元,即甲方届时应向甲方与信达深分共同监管的共管账户1支付的金额=承接价款-138,979,238.36元。

    第三条附则

    3.1 除本补充协议明确所作的变更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仍继续有效,对双方

有法律约束力。

    3.2 本补充协议自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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