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立实业:关于拟对控股子公司上海恒安解散及清算的更正公告
来源:恒立实业
摘要:证券简称: 恒立实业 证券代码: 000622 公告编号: 2017-77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控股子公司上海恒安解散及清算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有效、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证券简称: 恒立实业 证券代码: 000622 公告编号: 2017-77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控股子公司上海恒安解散及清算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有效、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6
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对控股子公司上海恒安解散及清算的公告》,披露了因解散
及清算控股子公司上海恒安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安公司”) 事项引
起会计报表科目的调整, 导致对恒立实业当期报表产生影响。
一、在上述公告披露的事后审核中,公司与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永拓”)总部的内核部门进行了进一步沟通,经该
所内核部门论证,对公司解散及清算恒安公司所采取的会计处理方式进行了更
正,情况如下:
公告原文:
五、解散及清算恒安公司对恒立实业的影响
2、恒安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28 日与上海安亭汽车市场管理委员会签订《上
海市城市非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共计获得拆迁补偿款 3,567.769 万元,恒
安公司将该拆迁补偿款计入“专项应付款”处理。截至目前,该笔专项应付款
已使用 1,339.715 万元,账面结余 2,228.054 万元。其中已使用金额 1,339.715
万元的具体支出明细为:固定资产及土地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439.26 万元;搬迁
费用性支出及停工损失 274.01 万元;新建生产办公房屋及装修支出(于租赁场
地上建设,未获得房产证) 626.445 万元。
根据北京永拓出具的京永专字( 2017)第 310356 号《专项审计报告》(基
于恒安公司拟清算,不再经营),恒安公司召开解散及清算股东会后,上述“专
项应付款”余额 2228.05 万元转为当期收益,预计增加利润约 2228.05 万元,
恒立实业按比例计算增加当期收益约 1336.83 万元(未考虑恒安公司 2017 年度
正常经营盈亏的影响)。
现更正为:
五、解散及清算恒安公司对恒立实业的影响
2、恒安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28 日与上海安亭汽车市场管理委员会签订《上
海市城市非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共计获得拆迁补偿款 3,567.769 万元,恒
安公司将该拆迁补偿款计入“专项应付款”处理。截至目前,该笔专项应付款
已使用 1,339.715 万元,账面结余 2,228.054 万元。其中已使用金额 1,339.715
万元的具体支出明细为:固定资产及土地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439.26 万元;搬迁
费用性支出及停工损失 274.01 万元;新建生产办公房屋及装修支出(于租赁场
地上建设,未获得房产证) 626.445 万元。
恒安公司的解散和清算不管在何时进行,根据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京永专字( 2017)第 310391 号专项核查意见,其拆迁补偿
款都应按《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3 号》的相关规定,需要
按持续经营假设进行调整, 专项应付款-拆迁补偿款调整入“资本公积-其他资
本公积”。 合并层面调增资本公积 1336.83 万元(注:不计入当期收益,清算完
毕计入母公司 “投资收益”,合并报表计入资本公积不变)。
二、 信息披露差错发生的原因、对公司的影响
1、 上述差错发生的原因
公司在筹划解散及清算恒安公司事项时,仅与年报审计机构北京永拓委派
的现场审计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并依据沟通结果共同确定了相关会计的处理方
式, 相关方式未经北京永拓内核部门最终论证,导致在会计处理方式上出现差
错。
2、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北京永拓的专项核查意见,解散及清算恒安公司事项对公司当期业绩
不造成影响,清算完毕后计入母公司“投资收益”,合并报表计入资本公积不变。
公司对于上述差错的发生向投资者致歉,并避免类似错误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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