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19:宝钢股份关于公司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来源:宝钢股份
摘要: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93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93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针对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计划”)前期决策和实施过程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限制性股票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备案登记。
公司于2017年11月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的议案》、《关于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7年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发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限制性股票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限制性股票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 限制性股票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表》。 3. 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 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2017年5月5日至 2017年11月6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2017年11月9日出 具的《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持股及买卖变动证明》,在本次限制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93 性股票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除内幕信息知情人周建峰外, 其余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上述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周建峰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买卖日期 买卖方向 变更数量(股) 2017年7月19日 卖出 -10,000 周建峰 2017年7月19日 卖出 -62,900 2017年9月19日 买入 10,000 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周建峰出具的承诺函,其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做出的操作,交易时其未知悉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经核查,在公司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 月内,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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