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拓红外:公司章程修订说明
来源:康拓红外
摘要: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说明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加强、改进党建工作,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明确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说明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加强、改进党建工作,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明确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按照国资委党委《关于将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纳入公司章程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党办组织[2016]38号)及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和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党组相关要求,经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新增《公司章程》第八章 党建工作,共4条,余下章节序号顺延。
第一百五十三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公司党总支,并设
立纪检委员。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公司党总支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战斗堡垒作用。
第一百五十四条公司重大事项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做出决定前,应事先听取
党总支的意见。
第一百五十五条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由上级党组织按照领导干部管理规定进
行考察酝酿并提出意见;除应由股东或董事会决定聘任以外的管理人员人选,要听取党总支集体研究提出的意见建议。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党组织工作和自身建设等,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
关规定办理。
此事项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实施完毕后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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