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华泰: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阳谷华泰
摘要: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17-105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
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17-105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2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2月17日至2017年12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18日上午9:30至11:
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7年12月17日下午15:00至2017年12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期:2017年12月11日(星期一)
(5)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阳谷县清河西路217号阳谷华泰会议室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文博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28,270,1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38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8,005,0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5.0455%;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65,1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3%。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65,3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6%。
(2)公司董事、监事、董秘、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与山东谷丰源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8,038,0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1%
;反对232,104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9%;弃权0股, 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3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628%;反对232,1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53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于宏志律师、杨学昌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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