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日环保: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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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871052 证券简称:盛日环保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山东盛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
证券代码:871052 证券简称:盛日环保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山东盛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挂牌公司名称:山东盛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盛日环保
股票代码:87105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方澎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山东淄博市张店区阳光明筑。
股份变动性质:通过参与股票发行的方式增持
变动日期:新增股份登记完成之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陈强(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山东淄博市张店区阳光明筑。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未变动(方澎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合并计算发生变化,达到权益变动披露要求)
变动日期:新增股份登记完成之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标准第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准则5号》的规定,本报告
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盛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变动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根据本报告书中所载明的内容进行。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释义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8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9
第五节协议的主要内容......11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2
第七节备查文件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14
附表:权益变动报告书......15
第一节 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方澎、陈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指 方澎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指 陈强
挂牌公司、公司、
指 山东盛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盛日环保
山东盛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
本报告书 指
告书
方澎通过参与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公司股
份4,000,000股,认购完成后其持股数量
由14,769,800股变更为18,769,800股,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持股比例由41.96%变为38.23%;方澎及
其一致行动人陈强合计持股数由
25,783,000股变更为29,783,000股,合
计持股比例由73.25%变更为60.66%。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基本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方澎
方澎,男,196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1989年9月至1998年12月,任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
山东公司山东地区废旧有色金属加工业务负责人;1999年1月至
2010年12月,任废料个体经营私营企业主;2011年4月至2016
年6月,任盛日有限执行董事、经理;2016年6月至今,任盛日
环保董事长。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陈强
陈强,男,197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1995年12月至1998年12月,任浙江省温州消防支队
班长;1999年10月至2012年3月,任中铝山东分公司销售部业
务员;2012年6月至2016年6月,任盛日有限监事、副总经理;
2016年6月至今,任盛日环保董事、总经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方澎与陈强于2016年3月25日,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
已生效。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新增股份完成登记日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方澎
股份名称 盛日环保
股份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股份数量(股) 14,769,800
占公司总股比例 41.96%
无限售条件3,692,450股,限
所持股份性质及性质变动情况
售条件11,077,350股。
股东持股变动达到规定比例的日期 新增股份登记完成之日
权益变动方式 参与股票发行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陈强
股份名称 盛日环保
股份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股份数量(股) 11,013,200
占公司总股比例 31.29%
无限售条件2,753,300股
所持股份性质及性质变动情况
限售条件8,259,900股
股东持股变动达到规定比例的日期 新增股份登记完成之日
权益变动方式 一致行动人参与股票发行
三、 是否需相关部门批准
本次权益变动无需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进行了股票发行备案。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方澎通过参与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公司股份4,000,000股,认购完成后其持股数量由14,769,800股变更为18,769,800股,持股比例由41.96%变为38.23%;方澎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强合计持股数由25,783,000股变更为29,783,000股,合计持股比例由73.25%变更为60.66%。
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意愿自愿认购,是基于对公司目前价值的判断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所作出的决定。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盛日环保于2017年3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并公开转让。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方澎持有公司14,769,8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41.96%;方澎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强持有公司25,783,
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25%。
方澎通过参与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公司股份4,000,000股,认购完
成后方澎持有公司18,76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23%;方澎及
其一致行动人陈强持有公司29,78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66%。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已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于京中航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新增股份登记。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信息 本次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达 本次权益变动后
披露 新增股份数到5%整数倍
义务 持股数量 持股比 量(股)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人 (股) 例(%) 的日期 (股) (%)
方澎 14,769,800 41.96 4,000,000 新增股份登 18,769,800 38.23
记完成之日
陈强 11,013,200 31.29 - - 11,013,200 22.43
合计 25,783,000 73.25 4,000,000 29,783,000 60.66
三、股份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表决权未恢复的优先股的情况。
第五节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7年9月22日,公司与方澎签订了《股份认购协议》。该协
议对认购股票的种类和面值、认购数量、认购方式、支付方式、生效条件、违约责任、风险揭示及争议解决方式等作了明确约定。协议的主要内容为:方澎计划以2.5元/股的价格认购盛日环保发行的股票不超过400万股(含本数)。
此次方澎认购盛日环保发行的股票,不存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行政划转或变更、法院裁定的情形。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内容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股份认购协议
二、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山东盛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方澎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陈强
2017年12月18日
附表: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山东省淄博市张
公众公司名称 山东盛日环保股份有 公众公司所在地 店区沣水镇(中
限公司 铝山东分公司矿
山矿区内)
股票简称 盛日环保 股票代码 87105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方澎 信息披露义务人 山东省淄博市张
住所 店区阳光名筑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陈强 信息披露义务人 山东省淄博市张
住所 店区阳光名筑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无□
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为公众公司第一大股 否□ 是否为公众公司 否□
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股转系统的竞价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股转系统的协议转让□继承□
选) 通过股转系统的做市交易□赠与□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公众公司发行的新股其他□(请注明)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方澎持有公司14,769,800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96%;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强持有公司11,013,200股,占公司总股
量及占公众公司已发 本的31.29%;
行股份比例 方澎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25,783,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73.2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方澎持有公司18,769,80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23%;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强和持有公司11,013,200股,占公司总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股本的22.43%;
比例 方澎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29,783,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60.66%。
涉及公众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加时是否存在侵害挂牌 是□否□不适用
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加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 是□否□不适用
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否□不适用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方澎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陈强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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