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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康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17/12/19)  

摘要:1 证券代码: 002411 证券简称: 必康股份 公告编号 2017-172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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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411 证券简称: 必康股份 公告编号 2017-172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先生通知, 获悉李宗松先生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增持本公司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一、增持目的和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坚定投资者信心,
结合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李宗松先生计划在未来 12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17 年 5 月 4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计划
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56) 。
二、本次增持情况
姓名 增持方式 增持均价
(元/股)
增持股数
(股)
增持金额
(元)
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 %)
李宗松 集中竞价 26.28 145,100 3,813,865.00 0.01
说明:上表中增持均价由增持金额(不含手续费) /增持股数计算而得,增持均价取值保
留两位小数。
三、增持前后的持股数量及比例
本次增持前,李宗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18,055,589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4.23%;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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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新沂必康” )及其一致行动人陕西北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陕
西北度” ) 、 “ 国通信托・恒升 308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以下简称
“恒升 308 号信托计划”) 和“国通信托・恒升 309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 (以下简称“ 恒升 309 号信托计划” )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28,268,54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41.00%。
综上,李宗松先生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846,324,129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5.23%。
本次增持后,李宗松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218,200,689 股, 占
公司总股本的 14.24%; 通过新沂必康、 陕西北度、 恒升 308 号信托计划和恒升
309 号信托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28,268,5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00%。
综上,李宗松先生通过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 846,469,229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5.24%。
四、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
上市地位。
2、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先生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李宗松先生承诺,本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计划完
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
敏感期买卖股票、短线交易等违规行为。
4、 公司将持续关注实际控制人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 严格按照中国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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