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167:联美控股独立董事关于下属公司投资信托产品的独立意见
来源:联美控股
摘要: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下属公司投资信托产品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下属公司投资信托产品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确认公司下属公司拉萨联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投资渤海国际信托-海盈(二十九期)贷款指定用途单一资金信托产品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通过下属公司投资信托产品使用的资金是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可有效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收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该项交易。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下属公司投资信托产品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钟田丽
刘永泽
贵立义
2017年 12月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