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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矿业: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7-79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7-79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事项

    为满足公司总部办公的需要,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与控股股东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集团”)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向其租赁位于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6号兴业集团办公楼主楼二、三、四、五、八、九层及附楼二、三、四、五层,租赁面积为14,967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租金标准:480元/年/建筑平方米,年租金7,184,160.00元(包含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办公物品使用权)。

    由于兴业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共持有公司股份556,075,35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29.76%,因此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上述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吉兴业为兴业集团董事长、吉兴军为兴业集团董事、吉祥为兴业集团常务副总经理,回避表决。

    (三)其他说明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同时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项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路北市政府西侧

    法定代表人:吉兴业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经营范围:金属矿石及非金属矿石洗选、冶炼、加工销售;矿山机械配件,轴承,化工产品(除专营),五金,机电,汽车配件销售。

    兴业集团成立于2001年7月,截至 2016 年末,总资产 623,367.40 万元,净

资产73,650.03万元;营业收入 684.21万元,净利润 43,664.08万元;截至 2017年

9月 30 日, 总资产 735,193.39 万元,净资产35,402.11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1,190.43 万元,净利润-37,869.02万元。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由于兴业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共持有公司股份556,075,35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29.76%,因此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向兴业集团租用的办公场地面积为14,967平方米,地址位于赤峰市新城

区玉龙大街76号兴业集团办公楼主楼二、三、四、五、八、九层及附楼二、三、四、

五层。

    四、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租赁期限自 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合同双方约定租金标准为按照建筑面积480元/(年平方米)收取,全年租金总

计7,184,160.00元(包含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办公物品使用权)。

    公司承担租赁房屋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水费、电费、网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

    协议生效条件及生效时间: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兴业集团的房屋租赁价格根据所租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实行市场定价,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的目 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兴业集团租赁办公场所为公司总部办公的需要,该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客观形成的,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具有必要性和连续性,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上述关联交易本着市场公平、有利于公司的原则执行,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董事会在发出《关于房屋租赁关联交易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认可,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2、该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3、同意公司与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公司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要求履行了关联交易必需的审议程序,公司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函;

    (四)《房屋租赁合同》(草案)。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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