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邦高科: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来源:汉邦高科
摘要: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公告编号:2017-124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刘毅先生、监事杨晔先生、董事朱宏展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公告编号:2017-124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刘毅先生、监事杨晔先生、董事朱宏展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17年9月1日,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
露了《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90),公司监事杨晔先生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48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33%(2017年9月1日,公司股本总数为143,285,800股)。
2017年10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
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98),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刘毅先生、董事朱宏展先生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其中刘毅先生减持不超过46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3%,朱宏展先生减持不超过28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18%(2017年10月12日,公司股本总数为155,496,668股)。
2017年 9月 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监事减持计划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97),公司监事杨晔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共计438,600股。
2017年12月15日,公司收到杨晔先生、刘毅先生以及朱宏展先生的《股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杨晔先生、刘毅先生和朱宏展先生已经按照预披露 计划完成了股份减持,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份减持情况
(1)杨晔
股东 减持股份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名称 (元/股) (股) 本比例
杨晔 集中竞价交易 2017年9月26日 27.65 352,400 0.2266%
2017年9月27日 27.64 86,200 0.0554%
合计 438,600 0.2820%
(2)刘毅
股东 减持股份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本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名称 (元/股) (股) 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 2017年11月17日 25.09 105,000 0.0675%
刘毅
集中竞价交易 2017年12月13日 21.89 353,000 0.2270%
合计 458,000 0.2945%
(3)朱宏展
股东 减持股份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本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名称 (元/股) (股) 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 2017年11月22日 24.48 30,000 0.0193%
集中竞价交易 2017年11月23日 23.60 50,000 0.0322%
朱宏展
集中竞价交易 2017年12月13日 21.85 20,000 0.0129%
集中竞价交易 2017年12月15日 21.65 180,000 0.1158%
合计 280,000 0.1801%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股数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名称
(股) (%) (股) (%)
合计持有股份 1,851,266 1.19% 1,393,266 0.8960%
刘毅 其中:无限售流
通股股份 462,817 0.30% 4,817 0.0031%
本次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股数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名称
(股) (%) (股) (%)
合计持有股份 1,121,996 0.72% 841,996 0.5415%
朱宏展 其中:无限售流
通股股份 280,499 0.18% 499 0.0003%
合计持有股份 1,951,266 1.25% 1,512,666 0.9728%
杨晔 其中:无限售流
通股股份 487,817 0.31% 49,217 0.0317%
注:上述表格中总股本均以目前公司股本总数155,496,668股为基准,尾差是由四舍五入造
成的。
二、相关风险提示
1、刘毅先生、杨晔先生、朱宏展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刘毅先生、杨晔先生、朱宏展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刘毅先生、杨晔先生、朱宏展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刘毅先生《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杨晔先生《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3、朱宏展先生《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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