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京电子: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
来源:中京电子
摘要:股票代码:002579 股票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17-090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惠州
股票代码:002579 股票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17-090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16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7年11月16日、2017年11月23日、2017年11月30日、2017年12月7日、2017年12月14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详情请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主要交易对方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主要交易对方为无关联第三方,公司正与有关各方磋商本次重组的交易方案。
2、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的交易方式为公司以现金购买标的公司控股权,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属于印制电路板(PCB)行业,公司本次交易拟购买标的公司控股权。
具体交易内容以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为准。
二、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的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截止2017年11月15日,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份种类
1 惠州市京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11,858,462 人民币普通股
2 香港中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71,492,613 人民币普通股
3 杨林 27,043,832 人民币普通股
4 紫光集团有限公司 10,833,000 人民币普通股
5 张敬兵 5,544,696 人民币普通股
6 惠州市普惠投资有限公司 2,448,310 人民币普通股
7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647,200 人民币普通股
8 刘德威 1,0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 庄汉成 855,395 人民币普通股
10 章志敏 849,800 人民币普通股
2、截止2017年11月15日,公司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份种类
1 惠州市京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11,858,462 人民币普通股
2 香港中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71,492,613 人民币普通股
3 紫光集团有限公司 10,833,000 人民币普通股
4 张敬兵 5,544,696 人民币普通股
5 惠州市普惠投资有限公司 2,448,310 人民币普通股
6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647,200 人民币普通股
7 庄汉成 855,395 人民币普通股
8 章志敏 849,800 人民币普通股
9 张酉惠 8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 王泽 829,773 人民币普通股
三、上市公司在停牌期间所开展的主要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与有关各方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努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自停牌之日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度报送交易进程备忘录。
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评估机构等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包括该项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尽职调查、方案论证、审计及评估等。
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
四、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具体事项仍在沟通和协商中,相关方案的论证和完善所需时间较长,涉及工作量较大,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仍在进行当中,重组方案的具体内容仍需要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相关工作难以在一个月内完成。公司预计无法按照原计划于2017年12月16日前按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
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顺利进行,避免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特申请股票延期复牌。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积极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五、预计复牌时间和风险提示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2月1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争取于2018年1月16日前召开董事会,并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如公司预计未能在停牌2个月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但拟
继续推进的,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计继续停牌议案,并在议案通过之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如公司预计未能在停牌后3个月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等相关事项,公司将自停牌首日起3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组事项的议案。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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