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114:东睦股份关于董监高减持股份进展的公告
来源:东睦股份
摘要: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NEWMATERIALSGROUPCo.,Ltd. 关于董监高减持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NEWMATERIALSGROUPCo.,Ltd.
关于董监高减持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人员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已过半,但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分别收到芦德宝、顾瑾等8名董监高人员出具的《大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进展(结果)情况告知函》,其于2017年8月25日披露的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但尚未减持公司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已披露的减持主体及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拟减持股份的董监高人员的姓名
芦德宝、顾瑾、曹阳、陈伊珍、朱志荣、何灵敏、许凯、肖亚军。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017年8月25日,公司披露了芦德宝、顾瑾等8名董监高人员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拟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即2017年8月25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股份总计不超过3,180,006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7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网站披露的相关信息,公告编号:(临)2017-092。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一)减持进展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15日,芦德宝、顾瑾等8名董监高人员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但尚未减持公司股份,持股数量及比例均未发生变化,仍共持有公司股份7,911,4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1%,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减持后持股
减持数 减持减 减持数 减持数 占公
序 姓名 职务 量 价格持 量占减 量占公 持股数量 司总
号 (股) 区间期 持计划 司总股 (股) 股本
间 的比例 本比例 比例
1 芦德宝 董事长 0 1,457,576 0.33%
2 顾瑾 董事 0 242,500 0.06%
3 曹阳 董事、 0 1,585,000 0.36%
副总经理
4 陈伊珍 监事 0 20,000 0.01%
5 朱志荣 总经理 0 1,605,000 0.37%
6 何灵敏 副总经理 0 1,416,000 0.32%
7 许凯 副总经理 0 800,000 0.18%
总经理助
8 肖亚军 理、董事 0 785,374 0.18%
会秘书、
财务总监
合计 0 7,911,450 1.81%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芦德宝、顾瑾等8名董监高人员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
(三)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芦德宝、顾瑾等8名董监高人员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芦德宝、顾瑾等8名董监高人员可能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在剩余的减持区间内仅部分实施或放弃实施减持计划。
(二)公司将督促芦德宝、顾瑾等8名董监高人员在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5日
报备文件:
1、芦德宝出具的《大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进展(结果)情况告知函》;
2、顾瑾出具的《大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进展(结果)情况告知函》;
3、曹阳出具的《大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进展(结果)情况告知函》;
4、陈伊珍出具的《大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进展(结果)情况告知函》;
5、朱志荣出具的《大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进展(结果)情况告知函》;
6、何灵敏出具的《大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进展(结果)情况告知函》;
7、许凯出具的《大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进展(结果)情况告知函》;
8、肖亚军出具的《大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进展(结果)情况告知函》。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