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极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来源:太极股份
摘要:证券代码: 002368 证券简称:太极股份 公告编号: 2017-093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
证券代码: 002368 证券简称:太极股份 公告编号: 2017-093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修改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具体事项如下:
一、 调整经营范围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要求,需在公司经营范围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增加一般经
营项目中两项业务内容,即“物业管理”、“公共停车场服务”。
二、 党建工作写入章程
鉴于中共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
干意见》及公司的经营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决定对《 公司章程》的相关条
款进行修改。
综上所述,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1 增加第十条,其后逐条顺延
第十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
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的
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
组织的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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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为: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集成电路、
软件及通信设备化技术开发、设计、制造、
销售、维护;承接计算机网络及应用工程;
信息系统集成、电子系统工程、建筑智能
化工程的设计、技术咨询及安装;专业承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围为: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集成电
路、软件及通信设备化技术开发、设计、
制造、销售、维护;承接计算机网络及
应用工程;信息系统集成、电子系统工
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技术咨询
包;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与安装;提供信
息系统规划、设计、测评、咨询;自营和
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
定公司经营的或禁止的进出口商品和技术
除外。
及安装;专业承包;安全防范工程的设
计与安装;提供信息系统规划、设计、
测评、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
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的或
禁止的进出口商品和技术除外; 物业管
理;公共停车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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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
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算方案;
(五)制订和修改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
(六)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利
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八)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
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
的方案;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
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
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
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
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
检查总裁的工作;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
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有权决定下列事项:
(一)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
额 30%以下的对外投资;
(二) 收购、出售资产达到以下标准之一
的事项: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
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
(五)制订和修改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
(六)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和弥补亏损方
案;
(七)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八)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
事项;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
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
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
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
并检查总裁的工作;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有权决定下列事项:
(一)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总额 30%以下的对外投资;
1、收购、出售资产的资产总额(按最近一
期的财务报表或评估报告)占公司最近经
审计总资产的 30%以下;
2、与收购、出售资产相关的净利润或亏损
(按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或评估报告)占
公司最近经审计净利润的 30%以下。
(三) 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30%以
下比例的财产;
(四)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 20%
以下的资产抵押、质押、借款等事项;
(五)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下
的关联交易;
(六) 单次对外提供担保的金额不超过本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
10%;
(七) 累计总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净资产总额 30%的对外担保。
(二) 收购、出售资产达到以下标准之
一的事项:
1、收购、出售资产的资产总额(按最近
一期的财务报表或评估报告)占公司最
近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下;
2、与收购、出售资产相关的净利润或亏
损(按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或评估报告)
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利润的 30%以下。
(三) 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
营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30%以下比例的财产;
(四)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
20%以下的资产抵押、质押、借款等事项;
(五)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
下的关联交易;
(六) 单次对外提供担保的金额不超过
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
10%;
(七) 累计总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 30%的对外担保。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
公司党组织的意见。
4 增加第八章“党的组织”,其后章节顺延
第八章 党的组织
第一百四十九条 公司设立党组织。党组
织设书记 1 名,其他党组织成员若干
名,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和工作需要可配
备负责公司党建工作的专职副书记。符
合条件的党组织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
进入董事会、监事会或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董事会、监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中
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
序进入党组织。
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党组织根据《中国共
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
司的贯彻执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
大战略决策,落实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
工作部署。
(二)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
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
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
团等群团工作。领导党风廉政建设。
(三)参与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
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
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本次修订尚须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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