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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格拉斯: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艾格拉斯 公告编号:2017-134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

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艾格拉斯    公告编号:2017-134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2月13日(星期三)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12日下午15:00至2017年12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35号院9号楼健康

智谷大厦11层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双义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8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541,275,3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3391%。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34,540,4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133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6,734,8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2058%。

    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双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暨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 541,257,5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7%;反对

1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作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二)审议《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张鹏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541,254,528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2%;反对2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7,585,3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9849%;反对2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当选。

    (三)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同意 541,257,5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7%;反对

1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7,588,3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9871%;反对1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关于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各子议案需逐项审议)1、发行规模

    同意 541,256,2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5%;反对

1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1,26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1,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7,587,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9861%;反对1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9%;

弃权1,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9%。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2、发行方式

    同意 541,257,5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7%;反对

1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7,588,3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9871%;反对1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3、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同意 541,257,5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7%;反对

1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7,588,3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9871%;反对1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4、债券品种和期限

    同意 541,257,5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7%;反对

1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7,588,3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9871%;反对1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5、债券利率和确定方式

    同意 541,254,5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反对

2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7,585,3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9849%;反对2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6、募集资金用途

    同意 541,257,5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7%;反对

1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7,588,3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9871%;反对1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7、增信措施

    同意 541,257,5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7%;反对

1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7,588,3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9871%;反对1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8、偿债保障措施

    同意 541,254,5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反对

1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3,0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7,585,3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9849%;反对1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9%;

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9、承销方式

    同意 541,254,5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反对

1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3,0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7,585,3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9849%;反对1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9%;

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10、债券上市安排

    同意 541,254,5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反对

1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3,0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7,585,3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9849%;反对1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9%;

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11、决议的有效期

    同意 541,254,5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反对

2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7,585,3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9849%;反对2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541,257,5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7%;反对

1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7,588,3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9871%;反对1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 541,257,5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7%;反对

1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7,588,3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9871%;反对1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姜瑞明、郑超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艾格拉斯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艾格拉斯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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