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来源:朗科科技
摘要: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朗科科技 股票代码:300042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成晓华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怡化金融科技大厦605 通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朗科科技
股票代码:300042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成晓华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怡化金融科技大厦605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怡化金融科技大厦605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零一七年十二月
特别提示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朗科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朗科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无需获得政府部门的批准。本次协议转让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6、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基本情况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朗科科技的情况......7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7
三、目标股份存在的权利限制......7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8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9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0
第八节 备查文件......11
一、备查文件......11
二、备查文件的置备地点......11
附表…………………………………………………………………………………………………………………………………………..1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朗科科技、公司、上 指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成晓华
上海宜黎 指 上海宜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成晓华
身份证号 440303196311******
住所 深圳市宝安区
通讯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怡化金融科技大厦605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否
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
行在外股份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
份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实现投资回报和自身资金安排,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朗科科技的股票。
二、信息义务披露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继续增持或减持朗科
科技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减持朗科科技股份的可能。若发
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朗科科技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朗科科技11,750,400股,占朗科科技总股本的 8.80%;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朗科科技6,500,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87%。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17年12月1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海宜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
《股份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上海宜黎转让其持有的朗科科技股份5,25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93%。
三、目标股份存在的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朗科科技股份11,750,400股,
占朗科科技总股本的8.80%,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中3,800,000处于质
押状态。除此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朗科科技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买卖朗科科技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已经采取审慎合理的措施,对本报告书所涉及内容均已进行详细审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此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2017年12月12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的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朗科科技董事会办公室。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签署人:
成晓华
2017年12月12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 上市公司所在地
限公司
股票简称 朗科科技 股票代码 30004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成晓华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注册地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 信息披露义务人
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 是□ 否√ 是否拥有境内、 是□ 否√
5%以上 外两个以上上市
公司的控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
权益变动方式 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可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的普通A股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11,750,400股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8.8%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的普通A股
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5,250,000股
变动比例:3.93%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 是□ 否√
司股票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收购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要约收购报告书及其附表。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签署人:
成晓华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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