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创控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鲁丰环保
摘要: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 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对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2017年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公司预计的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日常经营的必要性,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公司董事会审议2018年度预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预计的该项关联交易予以认可,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李存慧 王新 邓岩
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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