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黛传动: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来源:蓝黛传动
摘要:万联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联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蓝黛传动 ”、“ 上市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联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黛传动”、“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蓝 黛传动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5月21日《关于核准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68号”文核准,蓝黛传动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2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8,84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0,625,313.2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8,214,686.80元。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5年6月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川华信验(2015)3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 募投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使用募集资
户账号 金额 金金额
中国农业银行 年产600万件乘用车手动 20,641.34 12,744.92
股份有限公司 31200101040 变速器齿轮扩产项目
1 015871 年产160万件乘用车自动
重庆璧山支行 变速器零部件扩产项目 20,158.04 3,897.17
补充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
资金项目 10,000.00 10,000.00
招商银行股份 02390025931
2有限公司重庆 0902 年产 10万台乘用车手动 11,623.05 9,179.38
大学城支行 12390727771 变速器总成扩产项目
0106
合计 62,422.43 35,821.47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因公司“年产600万件乘用车手动变速器齿轮扩产项目”、“年产160万件乘
用车自动变速器零部件扩产项目”和“补充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已于2017年6月21日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1200101040015871)完成了销户,注销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06月22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0)。
鉴于“年产10万台乘用车手动变速器总成扩产项目”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
用完毕,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学城支行的
两个募集资金专户(账号:023900259310902、123907277710106)完成了销户。
截至2017年12月12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公司子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蓝黛传动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行为,未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保荐机构对蓝黛传动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行为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刘雁冰 邹元元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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