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水渔业:新建船舶公告
来源:中水渔业
摘要: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17-083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新建船舶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简要内容
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17-083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新建船舶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简要内容:本公司作为买方与黄海造船有限公司作为卖方于2017年12月11日签署船舶建造合同,约定由黄海造船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建造7艘38.2米金枪鱼延绳钓渔船。合同总价为人民币4,828.6万元。
2.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经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7年8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本公司新建7艘38.2米金枪鱼延绳钓渔船。本公司与黄海造船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1日签署《38.2米金枪鱼延绳钓渔船建造合同》,合同总价为人民币4,828.6万元。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甲方:本公司
2、乙方:黄海造船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荣成市石岛黄海中路18号
法定代表人:赵建平
注册资本:10.80亿元
主营业务:设计和修造各种船舶;设计和制造各种船用机械、渔业机械、钢结构件等。
公司简介:黄海造船有限公司始建于1944年,1999年公司进行了企业改制,现有职工2700人。公司具有国家船舶甲级设计资格和一类甲级建造资质。年可建造大型船舶50万载重吨,同时建造交付大型远洋渔船400艘。公司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良好。
3、本公司与黄海造船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在最近12月内,本公司未有与黄海造船有限公司发生过其他同类大额业务往来。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签署时间:2017年12月11日
2、乙方根据合同,设计、建造完成7艘38.2米金枪鱼延绳钓渔船,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支付船款。
3、交易价格和付款条款:7艘38.2米超低温金枪钓渔船合同总价为人民币4,828.6万元,本公司作为甲方需按照各船舶的建造进度分合同签署生效、开工、第一个分段吊上船台、下水、签订《交接船议定书》等五期以人民币支付船款。每期分别支付各自船价的30%、30%、15%、15%和对应船的其余款项的款项。
合同签订后,甲方安排支付第一期合同款,在乙方收到本合同第一期应付款额后,本合同即正式生效。
4、船舶交接日期: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并于2日内完成。
5、违约条款:
(1)退款规定
在本合同允许甲方取消合同的相关条款成立且甲方行使拒绝接收船舶的权利时,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的壹拾(10)个工作日内,将甲方已支付的全部合同价款和连同按退款时的银行利率计算的全部利息,以及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物品折成的款项一并一次性退还给甲方。退款后,本合同即告失效。
(2)交船期延误
本船交船日期不超过本合同规定的交船日期的当天午夜壹拾贰(12)时(本合同及本合同不可分割的补充协议中规定的“允许的延误”除外,下同)。
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船时间,即凡在上述规定的交船日午夜壹拾贰(12)时之前交船,视为按期交船,合同价格不变。
如果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船日午夜壹拾贰(12)时前不能交船,即为交船延误。在此情况下,在延误期没有超出宽限期(壹拾(10)自然天)时,不予因延误交船扣款或减少合同价格;如延误期超过宽限期但不多于陆拾(60)自然天时,每延误壹(1)自然天,从合同价格中扣除或乙方向甲方支付0.5万元/船天(双方理解合同价格的减少是以规定的违约补偿金方式减少,而不是以罚款的方式减少)。在延误期达到陆拾(60)自然天或以上时,甲方随时有权拒绝接受船舶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接到通知后,应按本合同退款规定退款。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合同退款规定发出书面通知,通知乙方取消合同,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要求其予以抉择。甲方收到通知壹拾伍(15)自然天内,应以书面方式答复乙方是取消合同还是同意在以可以接受的减低合同价格的条件下择日接船,如甲方同意另择日交船,则在延误交船超过陆拾(60)自然天后,每延误壹(1)自然天,应从合同价格中扣除或乙方向甲方支付0.7万元/船天。若船舶不能在另择日交付,则甲方有权弃船,取消合同,并按本合同退款的规定行使退款的权利。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新建7艘38.2米金枪鱼延绳钓渔船可以优化本公司船队结构并提升生产效率、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能力,从而进一步提升船队的整体竞争能力,保持项目的持续稳定发展。经本公司内部论证测算,该新造船项目经济和技术上可行。
签订的造船合同约定的船价由合同双方以造船市价为依据经公平协商后确定。本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建造该 7 艘船舶项下的应付船款。本公司董事认为造船合同的条款公平合理,合同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没有不良影响,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4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