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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新科技: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17-085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17-085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监管政策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二、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一)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 3 亿元)。具体

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以公开方式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三)发行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

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或含权品种,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四)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确定。

     (五)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将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进行询价,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和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六)增信方式

     本次发行拟采用担保作为公司债券增信措施。具体担保方式和增信措施相关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七)偿债保障措施

     为有效完成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八)上市场所

     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九)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本次发行拟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法定代表人与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签署有关协议。

     (十)决议有效期

     本次债券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自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相关事宜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卜范胜先生签署授权事项范围内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具体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根据公

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条款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置回售和赎回条款、担保安排及偿债保障措施、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等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报和发行有关的事项;

     (二)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公开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并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三)具体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协议、合约及根据法律、法规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四)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合同、协议和其他法律文件;

     (五)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上市事宜;

     (六)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决定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的具体金额;

     (七)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八)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九)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独立意见

     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公开发行条件,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合理可行,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现有融资结构,合理控制公司整体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有助于提高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工作效率。

     基于上述情况,同意公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推进相关工作,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备查文件

     1.    航新科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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