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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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 *ST新城 公告编号:2017-041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 *ST新城 公告编号:2017-041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12月4日,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电话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1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隋景宝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新任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季丰先生、石英女士、王萍女士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已满六年,公司需选举新任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范立夫先生、钟田丽女士、黄鹏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新任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认为各位候选人符合相关任职资格。
1.《关于选举范立夫先生为公司新任独立董事的议案》
范立夫,男,汉族,197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东北财经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2009年12月,取得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2009年12月至2016年12月,任东北财经大学科研处副处长;2011年7月至今,任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2016年12月至今,任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
范立夫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资格;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选举钟田丽女士为公司新任独立董事的议案》
钟田丽,女,汉族,1956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东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99至2003年,任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2003至2012年,任东北大学基础学院院长兼工商学院财务管理研究所所长;2012至2016年,任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
钟田丽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已经按照《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选举黄鹏先生为公司新任独立董事的议案》
黄鹏,男,汉族,1977年10月出生,法律硕士,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05年6月至2007年7月,任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2007年7月至2014年6月,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2014年6月至2017年5月,任北京中银(沈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7年5月至今,任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黄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已经按照《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独立董事逐一进行投票选举。以上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年修订)》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及邮箱,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7年12月28日(星期四)在铁岭市新城区金沙江路11号金鹰大厦八层公司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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