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444:吉比特: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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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比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比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吉比特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75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8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4.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1,2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1,484,4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9,715,6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12月28日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16〕第350ZA0093号《验资报告》。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首次公开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网络游戏系列产品升级及开发建设 183,626,300.00 96,006,100.00
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2 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159,455,500.00 159,455,500.00
3 后援及支撑平台建设项目 24,199,900.00 24,199,900.00
4 厦门吉比特集美园区项目 320,054,100.00 320,054,100.00
5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合计 987,335,800.00 899,715,600.00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1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 已投入金额
1 网络游戏系列产品升级及开发建设 96,006,100.00 96,006,100.00
项目
2 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159,455,500.00 55,572,047.71
3 后援及支撑平台建设项目 24,199,900.00 24,199,900.00
4 厦门吉比特集美园区项目 320,054,100.00 63,302,657.88
5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合计 899,715,600.00 539,080,705.59
截至2017年11月30日,公司已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539,080,705.59元,
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67,758,370.59元(含利息收入)。
三、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按实际情况进行额度分配,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二)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三)投资范围及安全性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拟投资产品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4、投资产品若开立专用结算账户,则专用结算账户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投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投资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
投资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以后续实际签署的协议及投资产品说明书相关约定为准。
(五)实施方式
提请授权公司财务经理审批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计划。募集资金理财协议需由公司法务部进行审核,并由总经理进行审批。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好为前提,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进行现金管理,将实施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结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适时选择安全性高、保本型,并且流动性好的合格投资产品;
(二)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资金投向、收益情况,控制投资风险;
(三)保荐机构、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吉比特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吉比特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意见,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吉比特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梁燕华 梁立群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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