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420:现代制药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补充公告
来源:现代制药
摘要:证券代码:600420 证券简称:现代制药 公告编号:2017-079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证券代码:600420 证券简称:现代制药 公告编号:2017-079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2月12日,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制药”或“公司”)披露了《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5),经核查,公司补充披露如下:
2016年4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了《关于对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16]31号),主要内容如下:
“2015年2月2日,你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现代制药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营销”)外贸代理业务信用证押汇到期后,委托方张家港保税区宽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宽景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相关货款。截至2015年2月末,信用证押汇到期后委托方宽景公司未付款金额为525.79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3,316.35万元),且与宽景公司相关的16笔外贸业务存货货权凭证已转移给宽景公司关联方,合同金额共计1,594.32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0,010.09万元)。2015年5月5日,现代营销以宽景公司法定代表人涉嫌合同诈骗名义向上海市公安局报案。2015年5月21日,上海市公安局正式立案。
你公司未及时在临时报告及定期报告中披露上述信用证到期、委托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且货权凭证已转移等事项,直至2015年12月24日才披露相关临时公告。上述行为违法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对你公司予以警示。你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认真学习证券法律法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在收到上述函件后,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已及时对上 证券代码:600420 证券简称:现代制药 公告编号:2017-079
述问题进行了开会讨论,总结了教训,进一步增强对下属子公司的管理;同时认真学习了相关证券法律法规,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杜绝类似情况的出现。
除公司2017年12月12日披露的2017-075号临时公告及上述情形外,公司最近五年内无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且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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