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云商:“12苏宁01”兑付、付息及摘牌公告
来源:苏宁云商
摘要: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云商 公告编号:2017-075 债券代码:112138 债券简称:12苏宁01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苏宁01”兑付、付息及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云商 公告编号:2017-075
债券代码:112138 债券简称:12苏宁01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苏宁01”兑付、付息及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12苏宁01债券摘牌日:2017年12月12日
2、12苏宁01债权登记日:2017年12月13日
3、12苏宁01债权兑付兑息日:2017年12月14日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
期债券”)本次本息兑付的债权登记日为2017年12月13日,凡在2017年12
月13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2012年12月14日发行的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2苏宁01”、
“本期债券”、债券代码112138)至2017年12月13日将期满5年。
根据本公司“12苏宁01”《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公司债券上
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本期债券将进行兑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12苏宁01;
3、债券代码:112138;
4、发行规模:人民币45亿元;
5、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每张发行面值人民币100元;
6、年付息次数:本期债券每年度付息一次,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7、每张派息额:本期债券每张派息额5.20元(含税);
8、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品种;
9、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为5.2%;
10、债券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1、债券起息日:2012年12月14日,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12月14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12、债券付息日:2013年至2017年每年的12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债券兑付日:2017年12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4、债券信用级别: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本期债券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2017年4月26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报告,本次跟踪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5、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16、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7、债券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18、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
本期债券登记、托管、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兑付方案
按照《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
率公告》,“12苏宁01”的票面利率为5.20%,每手面值1,000元的本期债券兑付
本息为人民币:1,052.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投资者实
际每1,000元兑付本息为人民币:1,041.6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含QFII、RQFII)
债券投资者实际每1,000元兑付本息为人民币:1,046.80元。
三、本债债券兑付债权登记日及兑付日
1、债券摘牌日:2017年12月12日
2、债权登记日:2017年12月13日
3、兑付兑息日:2017年12月14日
四、兑付对象
本次兑付对象为截至债权登记日2017年12月1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2苏宁01”持
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兑付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兑付工作。
在本次兑付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兑付本金及利息足额划
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兑付本金及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本金及利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兑付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
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由本
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徐庄软件园苏宁大道1号董秘办
邮编:210042
联系人:刘结
咨询电话:025-84418888-880956
传真:025-84418888-2-888480
2、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04)、17A、18A、24A、25A、26A
法定代表人:刘晓丹
联系人:李想、张丹蕊
联系方式:010-56839368、010-56839484
邮政编码:100032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楼
联系电话:0755-25899306
联系人:赖兴文
传真:0755-25987133
邮政编码:518038
特此公告。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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