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芝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
摘要: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9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9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7年 12月7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7年 11月27日以书面通知的形式传达。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杨水森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到 7 名,其中董事长李苏华、独立董事赖玉珍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
相应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及现行有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董事会同意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变更前经营范围: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空调工程安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空气净化系统工程的安装,实验室配套工程的装修;室内外装饰设计、建筑幕墙设计、建筑机电与建筑智能化设计(上述范围需凭资质证经营);计算机室的超静化技术开发(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不含体外诊断试剂)。
变更后经营范围: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空调工程安装,空气净化系统工程的安装,实验室配套工程的装修;室内外装饰设计、建筑幕墙设计、建筑机电与建筑智能化设计、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上述范围需凭资质证经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计算机室的超静化技术开发(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物业管理;房地产租赁经营;水资源管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不含体外诊断试剂)。
修订前《公司章程》条款: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经营范围: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专业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空调工程安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空气净化系统工程的安装,实验室配套工程的装修;室内外装饰设计、建筑幕墙设计、建筑机电与建筑智能化设计(上述范围需凭资质证经营);计算机室的超静化技术开发(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不含体外诊断试剂)。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经营范围: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空调工程安装,空气净化系统工程的安装,实验室配套工程的装修;室内外装饰设计、建筑幕墙设计、建筑机电与建筑智能化设计、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上述范围需凭资质证经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计算机室的超静化技术开发(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物业管理;房地产租赁经营;水资源管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不含体外诊断试剂)。
本次变更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修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备案登记手续,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职能部门根据规定办理工商备案登记事宜。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就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修订案》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中小板信息披露网站。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中小板信息披露网站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中小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2017年度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8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