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化: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来源:北京文化
摘要: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根据中国 证监会 《关于在 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查阅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了解有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交易定价客观公允,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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邸晓峰 李华宾 褚建国
二○一七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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