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777:力帆股份关于变更2017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来源:力帆股份
摘要: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141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17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141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17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拟提交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公司于2017年5
月17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
议案》,决议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7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2017年度的审计工作现开始准备,公司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2017年度财务审计服务费及内控审计服务费
出现分歧,经公司与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双方同意终止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约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充分了解、调查研究,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7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授权经营层确定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创立于1985年,现有从业人员5000余名,
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者超过 1000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以及美国、
英国和澳大利亚等国外发达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能够提供国际业务服务的专业人员约100人;常年审计客户10000余家,其中上市公司192家、中央企业20余家、省级企业集团300余家、外资企业500余家。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更换 2017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7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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