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方集团:关于选举副董事长及变更总经理的公告
来源:长方照明
摘要: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长方集团 公告编号:2017-136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副董事长及变更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
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长方集团 公告编号:2017-136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副董事长及变更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7
年1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
事长的议案》,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董事会选举邓子权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董事长,负责公司投资并购等事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总经理邓子权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其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公司于2017年1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李迪初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选举副董事长及聘任总经理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截止公告日,邓子权先生共持有公司股票88,360,6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18%,邓子权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任公司董事;李迪初先生共持有公司股票41,949,5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1%,李迪初先生与公司监事聂卫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任公司董事,邓子权先生和李迪初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8日
附件:
邓子权简历
邓子权:男,出生于1968年,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MBA。曾
任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邓子权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其他董事邓子长先生是兄弟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公告日,邓子权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88,360,6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8%。邓子权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李迪初简历
李迪初:男,出生于1967年,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MBA。曾
任惠州市长方照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照明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深圳市康铭盛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李迪初先生与公司监事聂卫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公告日,李迪初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1,949,5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1%。
李迪初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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