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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讯达:关于投资建设能源物联网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的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300514 证券简称:友讯达 公告编号:2017-042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能源物联网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514        证券简称:友讯达        公告编号:2017-042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能源物联网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情况概述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讯达”或“公司”)为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和产业化布局,提升公司产品的研发能力和生产能力,以满足行业客户不断升级的需求,根据行业发展状况及公司战略规划,经过充分论证,公司拟投资建设能源物联网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友讯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友讯达”),投资金额为10亿元,其中公司自筹资金9.3亿元,使用募集资金0.7亿元。

    公司于2017年12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能源物联网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的议案》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投资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能源物联网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武汉友讯达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项目实施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广高铁以东、高新四路以北、流芳园西路以南、佛祖岭一路以西

    项目内容:能源物联网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将其深圳工厂及研发中心搬迁至武汉,二是筹建国家级智能电网通信工程技术中心,三是新建智能电网传感器芯片设计及产业化应用中心,四是将全国运营及维护中心放在武汉。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1

    1           土地面积              亩                       50

    2           建设面积            平方米                   50,000

    3           投资总额             万元                   100,000

    项目资金来源:其中6,945.06万元为募集资金,其余为公司自有资金及通过公司向银行贷款等其他途径逐步按需筹集。

    项目实施期限:2018-2020年,其中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

     三、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1、国家政策支持

    为加快发展无线通信设备行业,行业和政府主管部门编制了《关于开展国家智慧城市2014年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智慧社区建设指南(试行)》、《物联网"十二五"发展规划》、《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7号)、《"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和《关于加快发展高科技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均明确表示支持行业的建设与发展。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为公司稳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市场前景广阔

    全球物联网应用仍处于发展初期,物联网在行业领域的应用逐步广泛深

入,在公共市场的应用开始显现,M2M(机器与机器通信)、车联网、智能电网是近两年全球发展较快的重点应用领域。根据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家已经规划在2020年前,投入3.68万亿元用于物联网的研发。

1注:关于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仅为公司初步核算的结果,具体以实际为准。

    3、内部条件成熟

    公司在技术、研发、品牌、市场和人才等方面的优势为能源物联网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的实施提供了保障。

    ①技术和人才优势

    公司技术实力雄厚,拥有数百名专业研发人员及国内外行业知名专家,并与国内外众多着名院校、科研机构进行产学研合作,和全球多家一流客户、产业链伙伴建立联合实验室进行协同创新。公司参与制定了AMI行业多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自主研发的 WM-IOT 无线自组织核心传感网络技术、低功耗WM-IOT 传感网络技术和双模异构技术等无线数传通信技术,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公司主要产品全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近百项发明专利和计算机软件着作权。

    ②市场优势

    公司建立了覆盖全球的营销网络,总部位于深圳,并在北京、武汉、西安等地设立了子公司,在美国、俄罗斯、印度等多个国家成立了办事处,以满足当地市场的客户需求。从中国到海外,公司共有数百家供销商和合作伙伴,产品已远销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在行业内已奠定了自己的地位并形成了特有的优势。

     四、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公司长期战略规划,有利于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和产业化布局,提升公司产品的研发能力和生产能力,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和扩大公司的盈利能力,有利于增强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对增加公司核心竞争力和长远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五、投资项目风险及防控措施

    1、项目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本项目总投资规模较大,如果在未来经营中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部分不能及时筹措到位,项目可能无法实现预期投资规模;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诸如国家宏观政策、市场、技术、环保、财务变化等原因导致项目所依赖的条件发生变化,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新增产能可能无法及时消化,不能实现预期收益,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公司将全力推进项目进程,以保证项目顺利开展。

    2、挂牌竞买土地的风险

    公司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产业园已就土地位置及面积协商一致,但挂牌竞买土地需要履行相应程序,存在不确定性,能否达到预期效果存在一定风险,公司将采取适当措施应对,以推动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3、工程建设的风险

    本项目需要取得包括项目投资备案以及环境评价程序,同时建筑工程建设对施工技术有严格的要求,且工期较长,如果施工前不进行精准测算,或是项目实施过程中未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或是对建设材料的采用不当,都可能导致建设工程的风险。公司将结合之前已实施项目积累的建设经验,对本项目进行科学管理,严格控制项目质量和实施进度,严格管控项目的实施周期与实施质量,持续按照计划推进项目的实施进度,控制项目有序高效的实施。

    4、管理运营风险

    本项目建设周期和进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建成后在人才、技术方面也存在一定的管理、运营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制定并完善相关奖励政策吸引、留住核心技术员工,防范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给公司造成的风险。

     六、投资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能源物联网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链,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及核心竞争力,进而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和盈利水平。经初步测算,项目建设完成后,预计可实现效益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营业收入          -          -        60,000     70,000     80,000

        净利润           -          -         9,000      10,500     12,000

     七、前次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5年5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立友讯达智能电网产业园的议案》,并于2015年6月21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随后公司与武汉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光电子信息产业园管理办公室签署了相关协议。由于时间推移,本项目实施的具体内容已发生变化,公司与产业园协商一致,将在审议通过后签署补充协议,故重新提交审议。

     八、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投资建设能源物联网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是公司综合考虑了国家相关政策、技术发展方向、市场需求状况以及公司战略规划等各方面因素后提出的投资计划,建成投产后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本次投资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投资建设事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投资建设能源物联网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符合公司的未来产业发展规划和战略实施目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本次投资项目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投资建设能源物联网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

     十、其他

    公司董事会同意在本项目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项目用地招拍挂等相关具体事宜。

     十一、备查文件

    1、《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能源物联网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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