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光电: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来源:东旭光电
摘要: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查。以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为基础,我们就相关事宜与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询问与探讨,基于独立判断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投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页无正文,为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鲁桂华
张双才
韩志国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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