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联: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来源:新华联
摘要:证券代码: 000620 证券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 2017-114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联文化旅
证券代码: 000620 证券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 2017-114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2015 年 1 月 2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67 号
《关于核准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 向特定对
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98,719,771 股, 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7.03 元。共计募集资金 2,099,999,990.13元,扣除发行费用 42,498,719.59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 2,057,501,270.54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 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健验[2015]7-25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拟投入募集资
金(万元)
1 湖南醴陵市马放塘棚户区改造建
设项目
醴陵新华联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58,785.75
2 宁夏银川火车站棚户区改造项目 银川新华联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107,773.88
3 北京平谷区马坊镇 B05-01、
B05-02 居住及社会停车场库项目
北京新华联伟业房地产
有限公司 39,190.50
合计 205,750.13
二、本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截至2017年9月30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计
划投资总额
(万元)
募集资金累
计投入金额
(万元)
募集资金
投资进度
(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1
湖南醴陵市马放塘棚户
区改造建设项目
58,785.75 56,323.01 95.81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
宁夏银川火车站棚户区
改造项目
107,773.88 93,677.84 86.92 2017 年 12 月 31 日
3
北京平谷区马坊镇
B05-01、 B05-02 居住及
社会停车场库项目
39,190.50 39,204.63 100.04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为“湖南醴陵市马放塘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其他募
投项目保持不变。调整后募投项目的完成日期如下:
项目名称 调整前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湖南醴陵市马放塘棚
户区改造建设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因“湖南醴陵市马放塘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涉及项目所在地的政府规划调
整,导致该项目无法在 2017 年 12 月 31 日完工。 鉴于此,公司审慎研究论证后
对项目设计进度规划进行了优化调整,拟将该项目的建设期由原定 2017 年 12
月 31 日延长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五、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证项目顺利实
施,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本次延期不会对该项目的原计划造成影响。
六、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
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
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项目
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
(三)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募
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
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建设
延期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保荐
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6 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