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宇:关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金宇车城
摘要: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ST金宇 公告编号:2017―116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ST金宇 公告编号:2017―116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情况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原实际控制人胡先成,通过成都金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0,02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5%。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2017年11月7日,南充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
投公司”)与北控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控”,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北控光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清清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富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富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富驿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股东)签署了《上市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协议签署后,上述各方成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份38,142,4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86%,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协议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东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7-96)。
2017年11月14日,公司董事长刘波先生、独立董事李新卫、独立董事杨
永忠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同时,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聘任由国投公司、北控推荐的总经理和财务总监人选,以及由国投公司、北控提名的一名董事候选人和两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留任董事中,杨金珍、杨鑫、吴小辉代表国投公司及北控一致行动行事。详情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长辞职公告》、《独立董事辞职公告》、《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2017年12月4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增补了一名董事
和两名独立董事,代表国投公司及北控一致行动人协议双方意思行事的非独立董事为4名,超过非独立董事人选的半数以上,国投公司及北控通过实际支配上市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ST金宇 公告编号:2017―116
公司股份表决权已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一致行动人持有或能行使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情况如下表: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北京北控光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7,762,854 6.08% 2 北清清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3,760,200 2.94% 3 天津富驿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716,400 2.91% 4 天津富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713,800 2.91% 5 天津富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680,746 2.88% 6 南充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15,508,455 12.14% 合计 38,142,455 29.86%注:南充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已与南充市财政局签署协议,南充市财政局将其持有的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513,455股股份无偿转让给南充国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9月15日下发了《关于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7]995号),同意市财政局所持公司股份无偿划转给南充国投。南充市财政局、南充国投已于2017年9月28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目前,股份过户尚未完成,南充市财政局已出具委托书,委托南充国投在过户手续办理完结正式生效之前行使相关股东表决权及其他股东的一切权利。
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北控及国投公司一致行动人的实际控制人,按规定穿透披露后为北京市国资委和南充市国资委。
三、实际控制人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公司主要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所致,目的在于保障上市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决策的效率,不存在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今后,公司将进一步规范、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整体经营效率,提高盈利能力。实际控制人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不损害其他股东利益。
四、备查文件
1、《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上市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
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ST金宇 公告编号:2017―116
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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