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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电瓷: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17-127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大连电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17-127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大连电瓷,证券代码:002606)于2017年12月6日(周三)上午开市起复牌。

    一、公司股票停牌情况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控股股东筹划与本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大连电瓷,证券代码:002606)自2017年3月2日(星期四)上午开市起停牌,并于当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2017年3月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    2017年3月15日,经公司确认,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7年3月16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并于2017年3月1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24)。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并按要求履行了继续停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公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7年6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

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2017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9)等公告。

    2017年7月4日、2017年8月18日,公司分别收到深交所发出的中小板重

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7】第7号、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 442 号《关

于对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

公司收到《重组问询函》后,立即组织各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对《重组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

    鉴于《重组问询函》涉及的相关数据及事项尚需进一步核实和完善,需要补充标的企业在有效期内经审计的财务资料,且需中介机构出具相关核查意见,涉及的工作量较大,公司无法在《重组问询函》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回复工作,公司于2017年7月11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2)。公司其后于7月18日、7月25日、8月1日、8月8日、8月15日、8月22日、8月29日、9月5日、9月12日、9月19日、9月26日、10月10日、10月17日、10月24日、10月31日、11月7日、11月14日、11月21日和11月28日相继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3、2017-084、2017-088、2017-089、2017-090、2017-091、2017-092、2017-097、2017-098、2017-099、2017-100、2017-102、2017-103、2017-109、2017-112、2017-113、2017-114、2017-118、2017-120)。

    以上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重大事项终止情况

    公司拟采用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北京网罗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等18名紫博蓝网络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博蓝”)股东持有的紫博蓝100%股权,交易定价为186,0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大连电瓷持有紫博蓝100%股权。停牌期间,公司及各相关方积极推进重组有关工作,但由于标的企业市场环境有所变化,协议各方的合作初衷难以达成,为避免长期停牌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2017年12月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相关方签署重大资产购买相关协议之解除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终止情况具体详见2017年12月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于2017年12月5日(周二)14:00~15:00 在全

景网“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以网络形式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2月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紫博蓝网络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协议尚未通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同意,协议未生效。上市公司经与交易双方协商,双方同意终止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次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是公司本着审慎的原则,经充分调查论证与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充分沟通协商的结果,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公司股票复牌安排

    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相关

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大连电瓷,证券代码:002606)将于2017年12月6日(周三)上午开市起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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