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225:*ST松江关于调整2017年度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的公告
来源:天津松江
摘要:1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T 松江 公告编号:临 2017-145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7 年度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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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T 松江 公告编号:临 2017-145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7 年度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7年4月12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7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在上述议案生效之日(2017年4月12日)起至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申请的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等方式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高于70亿元人民币。其
中: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25亿元人民币,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金额为45亿元人民币。详见公司临2017-037号公告。
鉴于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了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
朗科技”)80%股权,并于2017年9月16日发布《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报告书》,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完成股权过户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第一期股
权转让款的支付,卓朗科技成为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详见公司临2017-116号公
告。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2017年度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
行调整,将卓朗科技增加至上述非全资控股子公司范围。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
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为上述担保事项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担保事项调整已经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5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新增被担保方卓朗科技为公司控股 80%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红桥区湘潭道 1 号
法定代表人:詹鹏飞
注册资本:壹亿柒仟伍佰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云计算技术、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技术、互联网、物联网、传感网
通信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卓朗科技资产总计 1,272,251,258.09 元,负债合计
701,737,950.03 元,2016 年营业收入为 751,517,194.55 元,2016 年净利润为
72,252,421.17 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卓朗科技资产总计为 1,448,605,900.54 元,负债合
计为 839,053,497.26 元,2017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 131,256,664.28 元,2017 年
1-6 月净利润为 35,988,755.73 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2017年度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调整后为:在本议案生效之日起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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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同意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天津松
江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松江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天津松江团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松江恒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天津松江创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天津恒泰汇金
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申请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
托等方式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45亿元人民币。上述担保包括:
1.公司对各级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公司的担保;
2.公司各级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公司之间的担保;
3.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各级控股子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
4.对各级控股子公司单笔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10%的担
保。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2017 年 8 月 21 日
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已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的议案》,在卓朗科技标的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至
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为卓朗科技申请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
托等方式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高于 10 亿元人民币。截止 2017 年 12 月 5 日,
公司为卓朗科技累计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柒亿贰仟万元整。本次公司对 2017
年度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调整,将卓朗科技增加 2017 年度担保
事项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范围,与前述为卓朗科技提供的 10 亿担保额度互不影响。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卓朗科技已为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 2017 年度为非全
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调整,将卓朗科技增加 2017 年度担保事项的非全
资控股子公司范围。是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调整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卓
朗科技80%股权,并于2017年9月16日发布《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
书》,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完成股权过户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第一期股权转
让款的支付,卓朗科技成为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调整2017年度为非全资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将卓朗科技增加至2017年度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授权范围是为满足业务正常发展需要,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生损害公司及
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17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63.81 亿元(不
含本次),占公司 2016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446.27%,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及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余额合计 62.81 亿元,占公司 2016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439.31%。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9950 万元,占公司 2016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6.96%。
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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