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967:内蒙一机独立董事关于五届四十二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北方创业
摘要: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五届四十二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增加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提供的《关于增加公司2017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所涉及的交易事项,经过事前审查与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五届四十二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增加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提供的《关于增加公司2017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所涉及的交易事项,经过事前审查与研究,我们认为相关议案所涉及交易事项的安排符合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关交易事项构成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该关联交易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在对该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了相关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关于增加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增加5亿元额度,使用累加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此页无正文,为五届四十二次董事会相关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杜 文_____________ 梁晓燕_______________
年志远______________ 鲍祖贤_______________
孙明道_______________
二�一七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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