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国科: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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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300722 证券简称:新余国科 公告编号:2017-018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新余国科科
证券代码:300722 证券简称:新余国科 公告编号:2017-018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5日召开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董事会对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拟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限
为一年。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11484C
3、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
4、执行事务合伙人:胡咏华、吴卫星
5、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授予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及其他相关审计资格,具有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拥有足够经验和良好执业队伍,熟悉公司行业,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
2、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相关资料,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能力资质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等的要求,公司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而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
3、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经审查,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拟聘请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审计业务资格,具有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能力资质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相关内控审计工作等的要求,公司此次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审计业务资格,具有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能力资质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相关内控审计工作等的要求,公司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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