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谊兄弟: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来源:华谊兄弟
摘要: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针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谊兄弟娱乐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向杭州银行申请人民币5亿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作为本次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北京华谊兄弟娱乐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公司经营发展和满足公司目前经营流动资金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的顺利进行;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王力群、盛希泰、王超群
二�一七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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