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647:同达创业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来源:同达创业
摘要: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2017年12月13日(星期三)下午十三时三十分 二、现场会议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2017年12月13日(星期三)下午十三时三十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838号(近潍坊路)上海齐
鲁万怡大酒店3楼17号会议室
三、表决方式:现场及网络表决方式
四、会议主持人:刘社梅董事长
五、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到2017年12月4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与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事务所律师。
六、会议内容:
(一)审议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及资产处置授权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等机构融资授权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关联交易授权的议案
七、股东发言
八、现场表决
九、宣布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及资产处置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提高决策效率,及时抓住市场机遇,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批准如下事项:
1.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投资单笔金额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
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新设公司、增资、收购等)、债权投资(委托贷款、提供优先级资金等)。
2.公司及子公司1亿元(含1亿元)以下的资产处置事项。
3.公司及子公司单笔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
连续12个月累计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12亿元(含12亿元)。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投资及资产处置若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或属于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不在上述授权范围内。
上述授权事项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生效,有效期至股东大会作出新的授权时止。
上述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及资产处置授权的议案,请予审议。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等机构融资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及时解决公司的资金需求,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批准如下事项: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融资(包括贷款、委托贷款、信托贷款、引入资金作为优先级资金等)余额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借款期限不超过三年(上述额度内任意一笔借款的最后还款日不超过三年后的对应日),融资利率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原则确定,并由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或反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为上述融资、担保及反担保事项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授权事项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生效,有效期至股东大会作出新的授权时止。
上述关于向银行等机构融资的议案,请予审议。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关联交易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批准如下事项:
1.与关联方发生的共同投资余额(指公司出资部分)不超过 15
亿元(含15亿元)。
2.向关联方购买、出售资产单笔金额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
3.向关联方借款(包括委托贷款、信托贷款、引入关联方资金作为优先级等)余额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借款期限不超过三年(上述额度内任意一笔借款的最后还款日不超过三年后的对应日);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增信余额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并由公司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或反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为上述融资、担保、反担保事项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关联交易中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或属于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不在上述授权范围内。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原则。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信达投资有限公司须回避表决。
上述授权事项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生效,有效期至股东大会作出新的授权时止。
上述关于与关联方关联交易授权的议案,请予审议。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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