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托生物: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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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300583 证券简称:赛托生物 编号:2017-129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关
证券代码:300583 证券简称:赛托生物 编号:2017-129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拟向控股股东山东润鑫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润鑫”)借款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借款利率为山东润鑫实际融资利率,计息方式按照借款实际使用金额和天数计息,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24 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
山东润鑫目前持有公司股份39,802,7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3150%,为
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17年12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
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米超杰先生、米嘉女士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已获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山东润鑫投资有限公司
登记机关 菏泽市定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3717277424488327
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4216.87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米超杰
成立日期 2002年09月09日
经营期限 2002年09月09日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 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东外环路南段
经营范围 以自有资产进行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9月30日/2017年1-9月 2016年12月31日/2016年度
总资产 38,328.61 13,812.13
净资产 8,552.84 8,987.20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433.92 -271.93
关联关系:山东润鑫投资有限公司目前持有公司股份39,802,720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37.3150%,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公司承担的山东润鑫实际融资成本符合市场利率标准,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成交金额及支付方式
公司向控股股东山东润鑫申请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有效期24个月,公司可在规定期限内根据资金需
要提取使用。本次借款利率为山东润鑫实际融资利率,计息方式按照借款实际使用金额和天数计息。
2、协议的生效条件
《借款合同》经双方签署后、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控股股东山东润鑫申请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用
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公司可在规定期限内根据资金需要提取使用。
本次借款利率为山东润鑫实际融资利率,计息方式按照借款实际使用金额和天数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2017 年初至本公告日山东润鑫累计为公司提供银行授信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3亿元,上述担保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充分了解,及对本事项涉及的相关资料进行了事先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关于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借款利率为山东润鑫实际融资利率,符合市场利率标准,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借款有效补充了公司流动资金,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借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本次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原则,借款利率为山东润鑫实际融资利率,符合市场利率标准,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相关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备查文件
1.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
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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