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飞凯达: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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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及《公司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议案中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向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是着眼于公司整体发展布局而做出的谨慎决定,变更后的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变更方案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后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仍投向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及增资全资子公司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该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增资全资子公司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的要求建立了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内控制度及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鉴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国际业务的持续发展,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规避人民币汇率、利率的变动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汇率、利率波动的能力。我们认为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风险可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累计折合不超过1亿美元的额度内开展衍生品交易业
务,同意授权董事长或由其授权人在额度内,审批公司日常衍生品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专用于《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董签字:
童水光 刘玉龙 杨庆华
2017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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