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塑科技:关于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来源:模塑科技
摘要: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7-109 债券代码:127004 债券简称:模塑转债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7-109
债券代码:127004 债券简称:模塑转债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339号”文《关于核准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2015年1月,本公司向6家特定投资者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9,560,351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2.51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619,999,991.01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2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9,999,991.01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为49,560,351.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为550,439,640.01元。
2015年1月20日,本公司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江苏公证天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苏公W[2015]B009号《验资报告》审验确
认。
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分别在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澄东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江阴澄东支行”,银行账号:9206015450000015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无锡分行营业部7290”,银行账号:732201018260008729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无锡分行营业部 5797”,银行账号:7322810182600015797)、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周庄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江阴周庄支行”,银行账号:1103027929200090635)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
2015年1月,公司连同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浦发银行
江阴澄东支行、中信银行无锡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周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本公司连同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无锡明慈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还与中信银行无锡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签订的多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按照签订的多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三、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在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澄东支行(银行账号:
9206015450000015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
7322010182600087290、7322810182600015797)、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周庄支行(银行账号:1103027929200090635)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毕,为便于账户管理,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截止目前,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连同保荐人、无锡明慈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及上述相关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4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