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力索具:独立董事关于拟出让部分闲置办公场所及项下土地使用权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力索具
摘要: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拟出让部分闲置办公场所及项下土地使用权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巨力索具股份有限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拟出让部分闲置办公场所及项下土地使用权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拟出让部分闲置办公场所及项下土地使用权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以下意见: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杨建忠先生、杨建国先生、张虹女士回避了表决,亦没有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项议案由其余 4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审议,并经上述非关联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拟出让位于徐水区南环路南侧的闲置办公场所及项下土地使用权,我们注意到公司拟出让的房屋所有权资产长期闲置未得到有效利用,经常性租赁给关联方使用;以及项下该宗地为狭长地块,亦不能满足厂房建设的选址条件和其他生产用途。公司此次交易行为是出于减少关联交易和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及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原则做出的决定。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是以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估价报告为定价依据,公平、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且该项关联交易为偶发性,故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做出的决议。
独立董事:刘德雷、田洪、董国云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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